关于2023-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学校审定结果的公示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》(校政学函〔2024〕49号)精神,经各教学院部评审推荐、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选、审定,拟推荐毕密密等12名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。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,名单详见附件。
公示期为9月30日至10月11日(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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